Thursday, January 25, 2007

前,我国的集团性腐败、体制内腐败以及社会上的羡腐心态等等,都成为“腐败文化”滋长蔓延的可怕信号。

集团性腐败。所谓集团性腐败即集体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群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形成了利益联盟,使得本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不再服务或服从于公众,而是蜕变成了谋取集团利益的工具,使权力逐步私有化、商品化。在集团性腐败行为中,客观上由于责任主体分散,所有行为个体都不同程度地负有责任,形成了利益风险共同体,相对于个体腐败行为,其压力和风险被减小了。在集体腐败者看来,法不责众,你腐败,我也腐败,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腐败了。在这样一种惯性支配下,集团内部轻则形成心照不宣、各行其是的松散关系,重则形成互相掩护、分享腐败所得的生存机制,从分散的腐败分子发展成为有组织的犯罪集团。集团性腐败对和谐社会建设比个体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为它具有示范效应,使得上行下效,好比森林火灾,成片蔓延。

体制内腐败。现在,人们对腐败的注意力,大都集中在贪污贿赂等明显的体制外的腐败上面,而较少关注体制内的腐败。所谓体制内腐败就是一些基层执政者打着改革的旗号,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文件等形式公开从事的腐败行为。体制内腐败对和谐社会建设比体制外的腐败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也有更大的破坏性。但是,由于这种行为本身有政府部门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其危险性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甚至有时还把它当作所谓的改革经验加以推广。

羡腐心态。这样的现象,可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领导干部真心拒贿,却被有些人讥为“呆”、“假”、 “傻”;而不法商人通过找关系行贿赂去包工程揽项目,则又会被人称为“有能力”、“有门路”、“有眼光”。一些贪官和不法商人一旦马失前蹄,落入法网,一些人背后的议论无非是“后台不硬”、“赶上他倒霉”之类。总之,“笑贫不笑贪”。

现实中,为什么不贪不占、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官员反受孤立?为什么一些“反腐斗士”会被周围人所不容?原因很简单,就是触犯了某些“利益集团”,与已经形成的“腐败氛围”格格不入,破坏了某种“游戏规则”,断送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财路。于是,腐败者就会“集体无意识”地联合起来,制造各种各样的压力,给一身正气的官员小鞋穿,让清正廉洁者感到不自在,感到孤立。更为可怕的是,在这种腐败氛围中,原本清正廉洁者不仅受到孤立、排斥和打击,而且有可能被毒化,想做到出污泥而不染都很难。

时下,特别值得警惕的,还有那些为腐败鸣锣开道的“舆论氛围”,什么“水至清则无鱼”、“小节无害”、“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腐败难免”等等。这种容忍腐败、同情腐败乃至羡慕腐败、攀比腐败的氛围,归根结底是“腐败文化”作祟。

“先进文化可以养廉”。反腐败,不仅要将一些腐败分子挖出来示众,而且要下大力气去纠正那种“笑贫不笑贪”的扭曲现象,去根除那种“廉洁不香,腐败不臭” 的“腐败文化”,在社会中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文化氛围。因此,反腐败不仅是一场政治斗争,也是一场文化斗争。努力构建与培育和谐文化和政治文明,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反腐败的重要内容。

目前,随着经济结构、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文化观乃至价值观,都在重新建构之中。为警惕西方颓废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的腐蚀与影响,为防止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侵蚀到党内来,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文化意识领域,特别要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趣,形成科学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加强文化修养,升华自己的人格,培养秉公执纪的党性原则、严于律己的慎独精神;要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应该说,目前反腐败斗争中所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大都与文化相关联。毋庸置疑,没有一定的文化含量,没有科学的文化观念作指导,反腐败斗争是难以形成先进而正确的思维方式的。因此,必须重视增加文化含量,树立反腐败斗争和文化建设“两手抓”、互相促进的观念。增加反腐败斗争的文化含量,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用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文化教育培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止在思想文化的多样性面前失去自觉性、自主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引发人们文化理念和文化消费方式的深刻变化,人们对是非曲直、利弊得失、尊卑荣辱等的价值判断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对不同的社会事物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势必导致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文化心理上的失衡和迷离。在反腐败斗争中,要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通过把握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积极倡导多重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中有进步意义的部分,大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时尚,以促成全社会先进文化氛围的形成。

在反腐败斗争中,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仅仅依靠人的自觉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制度基础,最重要的是建立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形成一整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各种“不准”和“规定”,既是政治规范、制度规范,也是文化规范。只有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双管齐下,才能养成人们廉洁自律的习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这样一种机制,充分运用政治监督的力量和文化监督的力量,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制度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培育提高领导者的政治文化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文化的建设与政治制度的建设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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